本标准参考了美国ASTM E1343—1990<截留分子量评价超滤膜>、ASTM D5090—1990<超滤渗透流速>标准化标准试验资料,日本标准化协会JISK3821—1990<<超滤组件纯水透过滤>的试验方法.
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.
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委员会归口.
本标准由蓝星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、天津工业大学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起草;山东招远膜天集团有限公司、上海恒通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、北京天元恒业水处理有限公司、无锡超滤设备厂、多元水环保技术产业(中国)有限公司参加起草.
本标准起草人:魏建敏、温建波、王立国、陈伟、李明、黄夫照、李素琴.
范围:
本标准规定了超滤水处理设备的产品规格与型号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与储存.
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的超滤设备.
要求:
1.1 基本要求
1.1.1 超滤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应符合JB 2923的规定,应结构合理、焊缝平整;泵、管道、框架等元器件安装应符合JB
2923规定的求.
1.1.2 超滤水处理设备所选用的材料和外构件应符合GB/T 17219的规定.
1.2 技术指标
1.2.1 超滤水处理设备的耐压性能、防腐性能、防渗漏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规定.
1.2.2 超滤水处理设备的产水量在膜元件额定压力(25℃)下应大于或不小于设计的额定值.
1.2.3 设备中膜对规定切割分子量物质的截留率应达到设计的额定值85%以上.
1.2.4 超滤水处理设备的电动(气动)系统应转动灵活、平稳、无卡阻.
1.2.5 超滤水处理设备的电控设备应控制灵敏,具有自动保护功能.
1.2.6 设备运转噪声不大于80dB.